为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商

发布时间:2026-03-27 14:26

  海关总署决定正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布告如下:三、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营业的企业应规范运营,退回商品仅答应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营业的海关监管功课场合(场地)。相关出产功课系统数据应向海关或取海关消息化系统对接。二、为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商出口,并具备的功课功能区,